近日,我市出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记者联合市工商局多次对改革实施方案作出解读,在广大创业者中引起较大反响。昨日,市工商局再次通过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对个别易理解错误的改革方案作出解读。
问: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等于零元注册、无钱办公司吗?
答:大家应该理性认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事实上,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完全不花钱就办公司,或者说认缴零元也可以办公司,是对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一种误解和非理性预期。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股东和公司承担责任的形式。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基础依然是公司全部资产,而不是注册资本,从迷信资本信用转向注重资产信用应当逐渐成为社会各界普遍接受的共识。
问:认缴登记制,出资时间可以无限期吗?
答: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比如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等。出资时间应当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
认缴并非不缴,股东仍需依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为货币资金的应足额存于公司账户,非货币资金应交付公司或完成过户手续。股东未按照约定实际缴付出资,是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
工商部门也会对公司申报的出资额、出资期限等进行备案,公司实际缴纳的金额也会在年度报告时进行公示。如果公司未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问:电子营业执照没有纸质营业执照管用?
答:电子营业执照是以国家工商总局为全国统一信任源点,按照全国统一标准颁发的载有企业登记信息的数字化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市场主体将可凭电子营业执照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电子营业执照采用密码技术,具有企业身份识别、防伪、防篡改、防抵赖等信息安全保障功能。工商部门在颁发营业执照的同时,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方便社会公众在网上查阅。
问:一址多照(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两个及以上市场主体的住所)适用任何产业吗?
答:我市确实允许市场主体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一址多照。但一址多照只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形。
一是住所(经营场所)在同一地址的市场主体应当具备投资关系,为同一投资人申办,且适宜同址经营(如有投资关系的食品与药品经营企业,其经营场所也不能为同一地址)。
二是市场主体在市场或商场内租赁摊位或柜台,该市场、商场的场所地址可作为数个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三是入驻微企孵化园的微型企业,可以该微企孵化园的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四是入驻产业园区的市场主体,由管委会统一提供办公场所的,可以该产业园管委会的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问:提交登记申请还需要拿纸质文件跑一趟吗?
答:我市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由工商部门建设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管理平台,申请人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网上提交登记申请和年度报告,以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为基础,逐步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管理。
此外,工商注册登记精简企业登记文书格式,合并统一执照种类,将原内资企业35种申请表格,经精简、合并,调整为12种,将原15类营业执照版式统一调整为1种,方便申请人使用。
问:现在可以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企业行政许可了吗?
答:我市正在建设主体信用信息系统,3月1日前完成信用信息公示过渡平台建设,主要实现工商部门登记信息的查询功能,待年底前完成正式平台建设,将依法公示市场主体行政许可、年度报告以及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此外,国家工商总局即将出台《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对经营异常目录的管理以及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进行规范。
工商总局决定下月起停止企业年检
工商总局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结合本地企业和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