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上市公司两个董事会的尴尬局面,可能会诞生。10月31日,豫商集团借中信证券名义发布通知,将于11月18日自行召开和主持东方银星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改选东方银星新一届董事会。同日,重庆银星集团控制的东方银星公告称,豫商集团在收购本公司股票过程中涉嫌证券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豫商以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立案侦查,因此,银星对该通知事项不予认可。
动态
29.99%PK29.99% 双方股权比例胶着
10月14日,东方银星大股东豫商集团第七次举牌,买入25.74万股,持股3839.9957万股,比例达到29.9999%;两日之后,东方银星实际控制人、二股东重庆银星集团紧急反击,增持3.05万股,持股3839.9872万股,比例也增至29.9999%,持股数量上,只落后豫商集团85股。
其实,重庆银星集团可以留有增持1手(100股)的空间,即达到3839.9972万股,将超过豫商集团,成为第一大股东。而豫商集团已没有增持空间,其离上限(3840万股)只有43股,无法通过买入实现。
双方持股比例已接近证监会规定的要约收购红线(超过30%),均表示“不排除在未来继续增持东方银星股份”。不过,业内人士指出,要约收购的可能性均不大,双方资金链均已经吃紧,豫商集团相当一部分持股通过券商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账户,银星集团部分持股也借助信托和券商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账户。
豫商集团:股东大会延期到18日
豫商集团称,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通过中信证券的名义向东方银星董事会、监事会提交过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的书面函件,后又通过邮件、快递等方式告知东方银星暨董事会。
但东方银星对本次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事项,不及时协助股东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致使原定的2014年10月28日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无法如期举行。10月31日,豫商集团借中信证券名义对外发布通知,将自行召开和主持东方银星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11月18日在河南省商丘市举行,改选东方银星新一届董事会,提名豫商集团韩宏伟等9人为董事候选人。
业内人士称,如果该次股东大会完成召开,这意味着东方银星将出现豫商集团主导的新董事会和重庆银星集团主导的旧董事会并存的尴尬局面,届时谁合法代表公司又有一番争夺。
重庆银星:不认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前日,重庆银星集团控制的东方银星公告称,中信证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身份存在瑕疵(递交的材料不齐全),且根据公司章程不具有独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条件,该事项至今仍未解决。
另外,公告称经过公司法律顾问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查询,豫商集团在收购本公司股票过程中涉嫌证券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豫商集团以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立案侦查,对豫商集团董事长妻子王沛以涉嫌内幕交易罪立案侦查。
根据规定,收购人*近3年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如果豫商集团及相关人员因涉嫌证券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则充分说明豫商集团或其实际控制人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属于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依法不具有收购上市公司的资格。
昨天,东方银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温泉告诉记者,东方银星对豫商集团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不予认可。
纠葛
豫商集团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
据透露,去年在豫商举牌增持期间,名为“王沛”的自然人买卖了数十万股东方银星。
按法律规定,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对此,豫商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豫商集团以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被重庆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一事,与事实不符。截止目前,豫商集团没有收到过重庆市公安局以及其他公安机关的有关针对公司涉嫌犯罪的任何法律文书和采取的任何措施。
自然人王沛是豫商集团董事长韩宏伟的妻子。王沛不持有豫商集团的股份,未在豫商集团担任任何职务。截止目前,王沛没有收到过重庆市公安局以及其他公安机关的有关针对个人涉嫌犯罪的任何法律文书和采取的任何措施。
重庆银星集团办公室主任李明称,豫商集团对王沛是否买卖过东方银星股票一事没有说清。
土地交易纠纷待解
除了股权之争,重庆银星还有另一桩烦心事。豫商集团已经将东方银星实际控制人李大明、重庆银星集团、天仙湖置业告上法庭,为上市公司东方银星索要重庆万州天仙湖1.596亿元土地转让款,10月28日并已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
豫商集团称,2010年4月,东方银星与重庆银星集团子公司天仙湖置业签订了一份没有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条款的土地转让协议,前者受让后者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天仙湖的16宗土地,转让对价为15960.42万元。这份协议中涉及的土地不仅不符合《房地产管理办法》规定的转让条件,而且部分土地已被司法机关查封,至今未办理上述土地的过户手续。
“对于豫商的起诉,还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件。”昨天,重庆银星集团办公室主任李明表示,因万州区总体规划调整,天仙湖片区规划也随之调整,相关部门在规划调整期间暂停了天仙湖片区内的土地权属过户,因此上述土地过户手续未能办理。东方银星已与天仙湖置业签署了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如购买的土地不能过户,天仙湖公司会将预付款退还公司,并向公司支付预付期间的资金利息,以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为何到现在仍未解决?李明表示,目前正处于江苏东珠景观资借壳东方银星上市重组关键期,因此暂时没有的时间表。按照重组方案,重组成功后,该预付款将随其他资产置换出东方银星。
天仙湖土地问题如今摆上了台面,昨天,重庆渝新财基金公司高级主管姚伟认为,此举主要是股东之间的博弈,豫商集团一旦胜诉,重庆银星集团退还上亿元资金,作为房地产企业,重庆银星集团资金面将受到巨大压力。
纵深
股价飙升
面临退市风险
虽然业绩屡屡亏损,但东方银星2013年以来的股价却是节节攀升。2013年5月初,豫商集团刚开始增持时,东方银星的股价只有7.45元,至2014年10月31日,收盘价已高达16.46元。
10月31日,东方银星发表2014年三季报,今年1到9月实现营业收入281.72万元,同比下降64.46%,净利润-181.17万元。若公司经营业绩在今年四季度没有明显转变,则公司2014年将可能出现亏损。由于东方银星2013年亏损43.67万,2014年继续亏损,将戴上*ST(处以退市风险警示),若2015年继续亏损,将暂停上市。
昨天,记者致电东方银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温泉,他表示,形势很严峻,还有两个月时间,力争扭亏为盈。长江证券重庆投资顾问张明斌指出,由于东方银星亏损额度不大,因此,今年年底之前,不排除非经常性损益或者主业接到大单扭亏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