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持续了近3年的凉茶之争再次“上火”。3月13日,加多宝起诉王老吉广告语“怕上火就喝王老吉”涉嫌不正当竞争一案,二审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围绕“怕上火”广告再次交锋,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加多宝方面认为,“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是原告经营的知名商品红罐凉茶的显著商业标记,王老吉公司直接抄袭该广告语侵占了原告加多宝的商誉,使广大消费者误以为王老吉公司生产的“此‘红罐’王老吉”就是过去原告生产经营的“彼‘红罐’王老吉”,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王老吉方面则表示,“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已不单单是一句广告语,其已经具备了第二层含义,即“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功能,是一个未注册的商标”。长期以来,消费者心中已经形成特定的关联,提到“怕上火”,就会联想到王老吉。
据了解,2013年12月24日,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曾对加多宝诉王老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行公开宣判,加多宝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
记者粗略统计,近年来,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发生的相关诉讼案件将近20起,其中有涉及虚假宣传的,侵害商标权的,装潢侵权的,广告语纠纷的,甚至还有一起双方员工间的伤人案。
“这是一种‘营销策略’,将为企业省下过亿广告费。”业内人士分析,加多宝失去王老吉后,需要通过各种方式炒作宣传,完成新品牌过渡;广药自产的王老吉推出仅一年多时间,也需要保持市场关注度。
以打官司的形式吸引大众眼球,进行炒作、变相做广告,在短期内是一种高明的营销手段。但一直这样“炒”下去,其营销效果或许会适得其反。长期的诉讼曝光对企业来说并非一件好事,营销*终还是应该回归产品和市场本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