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低格价销售房-冒充户主卖清水房
据沙区检察院指控,2009年4月,冯某以假证件及假合同,分别与雇主杨某、王某等4人签订基础装修合同。墙面刚刷完,他便以各种理由搪塞客户,带着4家的剩余装修款20余万元“消失”了。6月,某公司女白领黄某通过一征婚网站认识了冯某,冯某自称是房地产公司的高管,于是黄某让冯帮她做房屋导购,物色一套好房。这正中了冯某的圈套,于是他“顺水推舟”,将装修户主杨某的房子卖给黄某,谎称房子是自己的,黄某对房子较满意,双方以12.5万的低价谈成。
黄某称,这套建面137平方米的清水房,12.5万就能买到,比市价便宜许多,才答应买。她分4次共付给冯某11.9万元,每次交钱时冯都未开发票,也没有任何手续,只是事先签了一份合同。交钱过程中她只看到过一回房产证,证上写的是黄某的名字,她要求冯某将房产证交出来,可冯称还要办其他手续,90天后才能拿给她。
冯某归案后交待,所签的合同是他从网上下载的假合同,签的名字也是假名,签好的“合同”他转身就扔进了垃圾桶。所谓的“房产证”是从办证小贩手里买的,每张100元。据该房子真正的户主杨某说,此房是一套单位的经济适用房,房产证要等5年才能拿到。
重庆低格价销售房-女友买便宜房中计
与黄某情节相似,第二名被骗者熊某是沙区某单位的白领,至今未婚。去年8月初,熊某在网上认识了冯某,网上互称老公老婆,交往日渐亲密。冯某自称手里有几套房子想低价甩了,问她或身边的姐妹有人要没。一听有一套位于江北石马河的市价37万的房子只卖16万,熊某很心动。冯为她打开19楼房门,清水板式房,套内108平米,三室两厅。熊某很满意,当即表示要2套。冯表示,2楼和这家是一样的户型,但没带钥匙。讨价还价后,2套房以33.2万成交。熊某预付了1.2万现金给冯某。
冯某为了让熊某相信,称剩余的32万房款他都帮她垫付了,把过户及房产证都办好了。两张房产证上确有熊某的名字,附有平面结构图,加盖国土资源管理局、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的产权登记专用鲜章。半信半疑的熊某来到派出所咨询,才得知上当了。
行骗者庭审回放 “说我收了钱, 你们拿出证据来”
在庭审中,被告冯某十分冷静,对公诉人的提问对答如流。他多次推翻先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只承认他收了7万元的房款,不承认指控中的13万房款;同时也不承认自己收了指控中所说的20多万装修款,“说我收了这么多钱,你拿出证据来!”
公诉人当庭播放了冯某在银行外和受害人交易、收取对方现金房款的视频。冯某看了视频后,仍十分冷静地说,“在这个银行取钱,我知道,这个是我已向你们承认了的。”法官提醒冯某:你出尔反尔,反复更改供词,要注意你的认罪态度。
公诉人称,户主在被骗走装修款后,另找人完成了装修,让冯某究竟装修了多少部分,已无法取证。所以,检方在起诉中主要起诉的是冯某诈骗他人购房款共1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行骗者称“社会歧视我, 我只有重操旧业”
据悉,冯某曾在2002年用同样的诈骗手法作案,获刑5年,2007年刑释,此次犯罪属于累犯。他对法官说:“我出来后在多家公司求职,告知对方是刑释人员时就被拒之门外,社会歧视我,我只有重操旧业了。”
*后,检方提出量刑建议:被告有累犯情节,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实施诈骗,应判刑6-8年。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