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小学初中转学咨询办理户籍地上学申请转学 户籍地上学,指成都市区内户籍地与学籍一致的学生。学生转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依据小学相对就近,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毕业年级接收转学生的工作,最迟不得晚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因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需中途转学,经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 学生在休学期间、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公办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2、外地、跨区申请转学 外地、跨区转学,是指成都市内户籍与学籍不一致的学生转学。 学生由外省、市转来本市及市域内跨行政区转学,应出具学生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转学,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统筹安排入学。 本市学生转往外省、市或其他区市县,应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户口证明或监护人工作变更证明、接收学校证明,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证明,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办理转出手续。 二、转学需要的材料清单 1、小学学生转学 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手册、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格检查表。 2、初中学生转学 学籍卡片原件(原校须复制一份留存)、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格检查表。共青团员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可一并随转。 3、高中学生转学 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表、体格检查表、会考成绩。共青团员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可一并随转。 三、转学常见问题 网友陌上花开”:哪些学生可以申请转学? 成都升学内参:1、学生户口由外地迁入本市,可申请转入本市中小学, 2、学生户口由本市迁往外地,可申请转往外地中小学, 3、学生户口随家长户口在市内迁移后,户口所在地离所在校(以下称原校)过远,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特殊原因需由有关区、县教育局主管科室认定),可申请在市内学校间转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