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黔江,一名驾驶员将车停在了标有禁停标志的路段,为了躲避监控,驾驶员耍起小聪明,用毛巾遮挡车牌号,本以为可以逃脱处罚的他没料到很快就被执勤民警逮个现行。
4月23日上午,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公巡一大队民警在城西街道西山路开展违停巡查时,发现在禁停标识的区域竟停了一辆被花毛巾遮挡了号牌的灰色面包车。
发现该车异常后,民警立即固定证据。当民警进一步调查核实车主身份,准备请其立即到现场挪车并接受处理时,从路边的某公司走出一位40多岁的中年男子,承认这辆车是他停在该处的。
原来当天上午,驾驶员樊某某驾驶自家车牌号为鄂 A8xxx8的灰色面包车从濯水到黔江城区西山路这家公司办事。由于没找到停车位,为图方便,他将面包车停靠在公路边。又因担心违法停车被违停电子监控抓拍后受处罚,想起以前在外地见过有人故意遮挡车牌号码来躲避违停抓拍的情况,他当即从车里拿出一块平时用来擦玻璃的毛巾,将车后号牌遮挡住。但他万万没有想到,才过20分钟,就被巡逻民警逮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的规定,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对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人樊某某予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面对处罚,樊某某后悔不已,向民警保证以后一定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绝对不再干这种自作聪明的事了。
重庆交巡警温馨提示:故意遮挡号牌是一种很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应当按规定悬挂并确保号牌清晰、完整。“五一”小长假临近,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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