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保监局发布“保险知识宣传专题”时明确表示: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后,我市将逐步实现车险价格与交通违法记录挂钩。
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地区之一,重庆自去年6月开展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尽管重庆尚未正式出台车险价格与交通违法记录挂钩的细则,但是车主可以从国内其他地区的做法“先睹为快”。市内一产险公司人士称,北京、上海、江苏等地,今年下半年已陆续开始把车险价格与交通违法记录挂钩。
上述地区到底是怎样操作的?了解到,以上海地区为例,在将车险价格与交通违法记录挂钩时,分为上浮、不浮动、下浮等三种情况。其中,上浮分为上浮10%和上浮5%两档,下浮为10%。
根据上海地区的上述方案,车险价格与交通违法记录这样进行挂钩。发生1次及以上这些交通违章,车险保费上浮10%:超速超过50%以上的;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逆向行驶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
车险保费上浮的第2种情况。发生2次及以上这些交通违章,车险保费上浮10%:超速未达50%(含)的;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重量30%以上的;公路客车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以上的;车辆未经定期检查合格继续使用的;驾驶时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的;违反让行规则的;变更车道影响他人行车安全的。
车险保费上浮的第3种情况。发生1次这些交通违章,车险保费上浮5%:超速未达50%(含)的;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重量30%以上的;公路客车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以上的;车辆未经定期检查合格继续使用的;驾驶时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的;违反让行规则的;变更车道影响他人行车安全的;发生其他违章行为10次及以上的。
车辆无违章行为,车险保费下浮10%。车辆发生其他违章行为10次以内,车险保费不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