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月时间这辆宝马车竟在高速路上超速15次。今(16)日,重庆交通执法高速二支队三大队通报,该车司机李某因超速,累计被罚3000元,并计48分。
日前,市交通执法高速二支队三大队执法队员在开展历史积案“清零”专项行动中,发现李某的宝马车两个月来竟超速15次,最高时速达175公里。随后执法队员打电话通知李某前来处理。
执法队员说,经询问,李某家住巫溪,该宝马轿车是他3个月前购买的,长期往返于重庆主城与巫溪之间。由于感觉车况良好,在高速路上不知不觉便超速了。李某称,因其家庭住址变动,给他寄的违法行为通知书没收到,“执法人员通知时才知道自己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
执法人员说,李某的15次超速中,有14次超速在10%至20%,还有一次超速在20%至50%,按相关规定,李某累计被罚3000元,并计48分。
执法队员也提醒,高速路上是否有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查询可通过三种方式:一是关注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官方公众微信(cqjtzf);二是通过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官方网站(http://jtzf.cq.gov.cn/);三是到市内各高速公路执法窗口、主城区直属支队各大队执法窗口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