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重庆市旅游局了解到,重庆万紫千红导游服务有限公司导游黎某某在带九寨沟旅游团队过程中胁迫游客购物,被依法处以3万元罚款,成为重庆有史以来被罚款金额最高的导游。同时,委派单位重庆圣地国际旅行社被处以8万元罚款。
重庆事件回放九寨沟4日游仅370元
今年4月6日,重庆市旅游局接到游客陈先生等人投诉,导游黎某某(重庆圣地国旅委派导游)在带九寨沟团队过程中胁迫游客购物。市旅游局经调查了解,由多家旅行社组成的散客拼团共28人,参加了由重庆圣地国旅组织的“四季童话九寨沟汽车4日游”,游客参团价为370元。
在4天行程中,导游黎某某要求游客必须参加篝火晚会,收费150多元。游客妥协拿钱参加了。在快要结束旅游时,黎某某又在车上说,每人必须还要有200元的消费。并说游客要凭消费“单子”上车,引发游客不满,双方争执起来。后来黎某某还要大家购买牦牛肉等,看到游客不购物,干脆不让旅游大巴车走了。
根据调查,市旅游局认为,重庆圣地国旅要求导游人员接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34条之规定;导游黎某某胁迫游客购物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33条之规定,两者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相关法规给予组团社和导游处罚。
业内说游客消费200元才保本
据九寨线上的业内人士介绍,重庆出发九寨沟汽车4日团每人的成本价一般在600多元。该线一般要进店4—5个,主要购买土特产和推自费项目,如走进藏家(150元)、藏羌歌舞晚会(150元)等。如果是370元的参团费,每个游客至少要消费200元以上才能保证旅行社的成本,导游通过游客购物和自费项目返点来获得利润。
九寨沟因为气候原因淡旺季特别明显,旺季在九寨沟的房、旅游用车都特别紧张。为了拿到房、车资源,旅行社就要在淡季多组团来保障,这样就形成了淡季大家都低于成本价揽客、抢夺客源的情况。
重庆导游说没有基本工资、压力大
联系到了被罚款3万元的导游黎某某,他告诉记者正在境外带团。记者从他写给市旅游局的《检讨书》上了解到,他于4月7日协同旅行社向游客赔礼道歉。他说要对此次事件进行深刻反省。同时,他说,由于目前导游的职业现状,他们没有基本工资,没有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加之九寨线存在着“人头费”(即导游要按每个游客向旅行社缴纳一定费用)等,导致导游的工作存在巨大压力,以至于在带团中出现语言“失控”等情况。
一家川西线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绝大多数导游确实没有基本工资。导游依靠游客购物提取利润。
旅游法即将实施 低价团上演最后疯狂? 社会观察>
3年前香港导游阿珍辱骂游客不购物,成为当时轰动全国的新闻;前段时间北京导游持刀威胁游客强迫购物,以及时下到处盛行的低价团,今年10月1日起将实施的《旅游法》,一些旅行社和导游纷纷通过低价团来揽客、强迫游客购物,是否在上演最后的疯狂?
“今年到处都盛行低价团,不管是泰国曼谷还是普吉岛到东南亚都是如此。”昨天下午,正在曼谷带团的导游李女士通过电话告诉记者,旅行社为了确保自身不亏,除了把收来的低价团游客交给地接社外,还要向导游索取“人头费”。她说,比如她正在带的一个20多人的曼谷—芭提雅旅游团,每人就交了30元“人头费”,导游既无工资也无补助,只能靠游客进店购物和自费项目来获得收入。李小姐说,4月中旬,她带一个团到曼谷,由于游客购物和自费项目消费不好,她就亏损了1000多元。
昨天下午,正在黄水带避暑团的导游木小姐也说,现在连到黄水带散客团也要给旅行社交“人头费”了,仙女山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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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旅游执法将不再纠缠在零负团费问题上。10月1日《旅游法》实施后,旅游执法部门将依法重点监管旅游合同和服务质量。”昨天,市旅游局副局长邝海告诉记者。
低于成本价揽客要罚款
市旅游执法总队负责人说,零负团费是一种旅行社操作的方式。10多年来旅游界对这个问题从来没有扯清过。执法上,旅游执法部门不仅很难界定,更难处理。但是如果通过低价揽客,高价成交,就是价格欺诈行为。
即将实施的《旅游法》中规定:低于成本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推荐购物需双方签合同
在《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团队旅游不得指定购物场所,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市旅游执法总队负责人解读,如在行程中有推荐购物或自费项目,需要旅行社和游客双方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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