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沃尔玛渝北冉家坝店、沙坪坝凤天店、大渡口松青路店涉嫌以低价普通冷鲜肉假冒绿色猪肉销售。今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示,这是一起经营单位故意将低价普通冷鲜肉假冒绿色猪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非常典型的欺诈侵权事件。消费者可按货值金额要求双倍赔偿。
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刘明生表示,消委会非常关注此次的沃尔玛事件。针对当前出现的问题,也向沃尔玛提出要求。首先,要求沃尔玛认真履行好社会责任,加强企业监督管理,完善企业内部规定,强化员工责任意识,从源头上杜绝欺诈事件的再次发生。其次,应拿出强有力的措施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同时,对此事件受损害的消费者,公司应提出具体的意见,妥善作出处理。市消委会将全程跟踪督促企业。
针对此次沃尔玛事件,重庆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娟也认为,沃尔玛超市以低价普通冷鲜肉假冒绿色猪肉销售,从法律上看是一种典型的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违法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她说,沃尔玛超市以次充好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主张双倍赔偿。
重庆市消委会提醒市民,在购买时东西时,一定要注意留存购物的各类票据,以便在遭到侵权时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权益受到损害,可以通过这三种方式向消委会投诉:一是拨打消委会投诉电话63710315,二是通过网络登陆重庆315维权网(www.cq315.org)反映,三是通过消委96315短信系统与消委会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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