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先锋“龚英雄”走了。从市检察院了解到,经济并不宽裕的“龚英雄”生前也是“房奴”。为不让英雄留下遗憾,昨日,全市检察系统向龚勇家人捐款154.38万元。重庆市检察院与龚勇家人协商后,对这笔捐款进行了分配。其中,设立龚勇女儿学习生活专项资金40万元;设立赡养龚勇父母龚启楷、曾传桂专项资金40万元;偿还龚勇生前购房欠款35万元;余下的39.38万元捐款,一次性捐助龚勇亲属。
小舅子借十多万给龚勇买房
2007年,龚勇从巫山县检察院调入市检察院后,先后查办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市地产集团原董事长王斌等系列地产受贿窝案。在办案过程中,龚勇只需一点点暗示,他便能得到不少“好处”。但龚勇并没有枉私,而是依法办案,清廉如水。
到主城工作后,为能照顾龚勇,妻子和女儿也先后跟随他来到主城。为能在主城有个完整的家,囊中羞涩的龚勇靠借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买了一套住房。昨天,龚勇的小舅子尚维汛称,自己知道姐夫经济并不宽裕,在他购房时,还借了十多万元给他们。
昨天,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南东方称,据了解,目前龚勇的购房借款、贷款共计35万元。
全市检察院为检察官龚勇捐款154.38万
“我们要让英雄走得放心,帮他将生前的购房欠款还了。”南东方称,龚勇走后,市检察系统发起了向龚勇家人捐款的活动。截至2月16日止,市检察院共收到捐款154.38万元,其中全市三级检察院和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单位捐款103.2990万元,检察干警捐款51.081万元。
南东方称,市检察院与龚勇亲属协商后,对154.38万元捐款作了相应安排:设立龚勇女儿学习生活专项资金40万元;设立赡养龚勇父母龚启楷、曾传桂专项资金40万元;偿还龚勇生前购房欠款35万元;余下的39.38万元捐款,一次性捐助龚勇亲属。
在捐赠仪式上,市检察院还将龚勇生前的工作照制成相册,一并送给了龚勇的亲人。
重庆市检察院将为龚勇申报烈士
另外,重庆市公安局也从“金色盾牌·重庆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中拿出10万元慰问金,捐赠给龚勇亲属。昨日,因是元宵佳节,最高人民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向龚勇亲属共送去了6万元慰问金。
“我们将共同承担起龚勇的未尽之责,抚养英烈尚未成年的女儿,赡养英烈年迈的双亲,关爱英烈的亲属,让英烈的亲人们健康幸福地生活,以告慰英烈的在天之灵。”在捐赠仪式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雷万亚哽咽着说,市检察院已经发出通知,将以龚勇为榜样,向龚勇学习。
昨日,记者获悉,龚勇生前因工作出色,获得了作为一名检察官的所有最高荣誉。根据相关规定,以及龚勇生前的表现,市检察院将为龚勇申报烈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