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原第三毛纺厂的拆迁户接到了一份,充满火药味的拆迁通知。通知上最引人关注的,不是措辞如何霸道,而是干脆附上一颗子弹,意思很明显,拆迁户再敬酒不吃吃罚酒,就一枪崩了你。
这就是现实的中国式拆迁,如此霸道,简直把法律当成了空白。这已不是拆迁举动,而是杀人行径。你既然达不到民众的合理合法要求,又凭什么下如此狠心?难道官员们的政绩,比群众利益更重要?无需多言,这些威胁之举,开发商无论多厉害,如果没有保护伞,他们真的敢在原住户身上撒野吗?你父母官都冷心,他们害怕什么?这次是子弹,哪天会用炮弹威吓拆迁户的。
我无法想象政府的拆迁工作,会达到如此恶劣程度。事实上,这种做法不仅得不到民众支持,相反,只会把拆迁工作逼入绝境,一件好事变成坏事。就算拆迁户中,又所谓“刁民者”,难道就该用子弹?子弹是对付谁的,谁都知道对象是坏人坏事。用暴力解决民事纠纷,纯属对法制的蔑视,这种暴力恐吓,民众可以保留法律的追诉权利。
当然,暴力恐吓的背后,隐藏着更多的虚假。因为暴力者实施的暴力行为,其实不是不知道,这样做的危险。但是在急于求得的利益面前,变得野蛮无知。总以为这样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恰恰因为这样的反其道措施,反而会使自己的工作,处于被动地位。民众的不信任,将使有关政府部门,不得不收紧经济利益的绳索,重新去维护民众利益。所以很明显。在查清子弹来源的背后,更要查清背后是否有保护伞。
拆迁的最终目的,是为改善民众的生存环境,绝非为开发商或有关部门谋取不当之利。但现实令我们很遗憾,民众被宰了先不说,稍有舆论,便被冠以“刁民”之称。也好,这次子弹拆迁的出现,也在告诉社会,谁是拆迁野蛮者!
不要说内蒙古的拆迁户,只怕全国的拆迁户,都要尿湿裤子了。尤其是钉子户,你再强硬,能斗过子弹吗?就算你以性命相拼胜利了,那又有何意义,命都没了。现在笔者“知趣了”,不敢做钉子户,否则一不小心,哪天一枪会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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