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1月1日起,重庆实行全面禁渔。新年第一天重庆市主城区相关水域打击非法捕捞同步执法巡航检查活动举行。
此次活动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重庆市环安总队、重庆市水警总队、重庆长航公安局重庆分局等多部门联动。巡航线路为:江北城(鑫缘至尊渔港)—寸滩—烟雨广场—菜园坝—江北城(鑫缘至尊渔港)。执法队员开展江面巡航检查,清理违法放置网具,查处违法涉渔作业船只等。
据介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文件要求,我市2019年底以前,完成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全面禁捕;2020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水域以外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
2020年禁渔“第一枪”打响 多部门联动打击非法捕捞
截至2019年12月27日,涪陵区、渝中区、北碚区、合川区、永川区、两江新区等15个区县已完成2128艘渔船、4037名渔民的退捕工作。其中水生生物保护区1681艘,水生生物保护区水域已全面完成退捕工作。
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彭水县、酉阳县、奉节县等18个区县的保护区水域及两江四岸相关水域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常年禁渔。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水域继续执行原禁渔制度。
据介绍,2019年我市禁渔打非工作成效显著,共出动执法人员16500余人次,执法车(船、艇)5600余艘(辆)次,组织执法检查3200余次,立案查处604件967人,其中由司法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390件620人,收缴网具3500余幅,没收电捕鱼作业工具470台套,没收或放生渔获物2900余公斤,行政罚没款40万余元,销毁非法捕捞船舶118艘。
据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我市将深化渔业“两法衔接”,进一步提升对非法捕捞的打击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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