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深夜10点31分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消防车走高速因超载被处罚”一事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表示,该违法行为告知书是工作人员误操作,实际并未处罚并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
情况说明称,2019年1月13日,“中国消防”新浪微博发文称:“消防车走高速因超载被处罚”。获知该信息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立即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9年1月11日15时12分许,“渝X****应急”消防车在G65包茂高速公路重庆武隆收费站下道,收费站称重显示为两轴车、总重20.4吨。
一线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误将其作为社会车辆发放了“违法行为告知书”,后经核查未予处罚。目前,总队已与消防部门进行了沟通并取得谅解,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下一步,总队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将一如既往支持消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