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房地产调控成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市国土房管局与市公安局表示将在年内集中开展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工作,深入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加入“司法手段”。
9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与市公安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各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公安部门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国土房管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重点打击房地产领域职业化、团伙化、恶意化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震慑犯罪分子。重点整治和打击以下9类违法违规行为:
1、编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通过网站、新媒体等途径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2、炒卖房号非法牟利。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通过炒卖房号、违法收取购房人“指标费”“茶水费”等房价款以外其他费用,非法牟利的行为。
3、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通过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以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并承诺高额利息、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众筹买房等行为。
4、伪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通过伪造、变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
5、挪用、侵占房地产交易资金。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人员非法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
6、一房多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同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多人或将已抵押、查封的房屋销售给他人的行为。
7、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8、威胁人身安全。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破坏房地产行业管理秩序等行为。
9、房地产领域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其他违法行为。
建立长效机制齐抓共管将成常态
为把整顿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市国土房管局与市公安局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今后,在开展房地产领域市场执法时,包括市国土房屋执法监察总队、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治安总队、网安总队、刑侦总队都可能会参与其中。双方还将通过联席会议、成立联合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畅通投诉渠道等方式加强合作,让齐抓共管成为常态。这将改变以往只能通过如经济处罚、约谈、停止办理网签等行政手段进行处罚的状况,让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实质性的打击。
一旦违法违规将纳入失信黑名单
通知还要求各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通过开设专项整治热线电话等方式,方便群众投诉,鼓励群众直接举证、举报,及时发现和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投诉,以及网络、报纸等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并将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纳入失信黑名单,形成震慑。
市国土房管局和市公安局将结合各区县工作情况,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多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对于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后市民可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专项整治办举报电话:63651297
重庆市公安局专项整治办举报电话:6872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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