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奉节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天鹅湖景区内一酒吧为了吸引顾客,涉嫌组织“人妖”进行淫秽表演。接到举报后,奉节警方,出动60余名警力,对该酒吧进行突击检查,发现群众举报基本属实。目前,涉事酒吧已被奉节警方当场关停。酒吧老板屈某也被警方拘留。
经调查,凌某(河北衡水人)、刘某(山西运城人)、李某(四川资阳人)等人,为男性,据了解,通过使用药物等手段,具备了部分女性的特征。7月18日,他们应奉节天鹅湖某酒吧邀请,以每天400元的出场费到该酒吧进行表演,从18日至23日,共进行6场表演。违法行为人,通过唱歌、跳风情舞、钢管舞,与客人互动等方式吸引顾客消费。此外,违法行为人还有裸露上身、亲吻客人、抚摸客人等不雅行为。
目前,从事淫秽表演的违法行为人凌某、刘某、李某等人以及天鹅湖酒吧的相关负责人,分别被奉节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警方希望广大群众对有色情表演或者有卖淫嫖娼行为的场所,积极向公安机关予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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