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晚经过两日侦查,重庆永川区中山路派出所民警将两名以“仙人跳”方式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文某、朱某抓获,二人交待作案两起。
2月25日晚22时,中山路派出所接事主刘某报警称:其于当日20时许在中央大街某住宅小区房间内被两人(一男一女)敲诈勒索,对方对其拳打脚踢并持刀威胁其通过社交软件转账1100元。
经询问调查,文某(女,永川人)前几天通过搜索附近的人认识了刘某,文某通过和刘某聊天,言语间带有暧昧话语,称自己丈夫不在家,约刘某到家里“玩”。
兴高采烈的刘某到了文某约定的住址,没想到就在刘某与文某即将发生性关系时,自称是文某丈夫的朱某突然出现,以捉奸在床为由对刘某进行殴打并持刀威胁刘某拿钱出来。当时刘某身上只有现金30元钱,朱某嫌少,叫刘某让家人或者朋友转点钱过来才能摆平此事,朱某忙喊朋友转钱,再将1100元钱转账。
接报后,中山路所办案民警立刻开展工作。经查,民警确定了两名嫌疑人是通过“仙人跳”的形式实施敲诈勒索。
通过调取事发地及周边监控视频资料 ,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经过严密跟踪蹲守,于2月27日晚在中央大街某户家中将两名嫌疑人朱某(男)、文某(女)一举抓获。
经审讯,两名嫌疑人对其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交代了2月26日晚,朱某和文某以同样的方式对凌某进行敲诈,并对其实施殴打,持刀威胁其索要钱财,但并未得到钱财。
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仙人跳”是以从事淫秽活动为由头,一些男人的某种猎艳心理,两人到某处,准备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的时候,这时候,这个女的同伙,一般是男性,突然出现在眼前,为了不让事情张扬出去,为求自保,好色男会把身上的钱给这对同伙,而他们则是达到敲诈的目的。色诱犯罪往往采用站街招揽、网络聊天、拨打电话、发短信、发放卡片、张贴重金求子广告等方式以性交易为诱饵,勾引男性,进而实施盗窃、敲诈勒索、抢劫和诈骗等犯罪。当前,社交软件,特别是“摇一摇”,都是犯罪分子对受害人进行“色诱”的高发区域。
警方提醒:防范色诱犯罪的最有用、最可靠的方式是端正自己的行为,不要相信所谓的“艳遇”“一见钟情”。另外,包括“网络色诱”在内的犯罪行为,都带有“网络诈骗”的身影,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是避免中招最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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