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晚,驾驶员罗某被民警查获酒驾时,他竟然对民警解释,自己酒后驾车,就是为了找代驾。2017年6月1日晚21时许,复盛五宝公巡大队民警在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设卡进行盘查,这时一辆黑色的小轿车进入民警视线。民警见该车走走停停,便立即上前检查。
民警发现驾驶员罗某说话时有股酒气,便将罗某依法带到移动巡逻车上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59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罗某“委屈”的向民警解释到:“民警同志,我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所以我开车出去就是为了找个代驾。我之前也给代驾打过电话,这是聊天记录。”罗某说着将手机递给民警查看,“代驾说他过来需要十几分钟,我等不及就想自己开车到代驾多的地方重新找一个、你就原谅我这一回吧”。
民警严厉批评了罗某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对其处以扣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罗某需于15日内到江北区交巡警支队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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