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制定的《2016年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重点督察违规使用煤炭,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杂草、垃圾,以及露天烧烤、露天火锅等生活污染整治情况。
《方案》提出,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至12月31日。根据气象条件和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区域。
施工
重点盯防3000余个工地
重点在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施工、市政管网施工、园林绿化施工、土地整治及土石方施工、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施工等3000余个工地,督促责任单位在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运输扬尘、堆场扬尘、绿带积尘、裸地扬尘防控方面严格落实《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市政部门要落实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规范,“以克论净”开展考核,督促有关区和作业单位对城市干道、环境敏感点周边每8小时实施一次冲洗、洒水,在空气重污染时段每6小时实施一次冲洗、洒水,建立清扫保洁工作台账,实现道路无积泥积尘和能见底色的要求。市政、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冒装撒漏运渣车辆和带泥车辆的执法力度,开展运渣车“三定”(定工地、定线路、定渣场)执法检查,临界污染天气要开展夜间执法,严查无准运证违章运输。
交通
严格查冒黑烟车辆上路
要重点查处城区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重型载货车辆违反内环快速路限制通行规定、加油站成品油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型载货车辆在内环快速路限制通行措施,严格查处城区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采取必要措施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状况,降低城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环保、公安部门要加强主城区柴油车道路抽检执法力度,开展冒黑烟车辆违章行驶行为的有奖举报,督促车辆及时安装排气净化装置,确保治理后达标排放。加强城区黄标车限制通行执法,严禁黄标车违章上路行驶。工商部门要加大成品油尤其是车用柴油质量监管执法力度,在今年12月底前重点对16座油库、300余座加油站开展执行“国五”车用汽油、柴油标准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车用油品的违法行为。
工业
重点督察火电水泥等行业
重点督察火电、水泥、钢铁、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行业及使用燃煤锅炉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汽车和摩托车整车生产、汽车和摩托车零部件生产、汽车维修服务、印刷包装生产、有机化工、医药制造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保部门要督促161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和76家国控重点废气排放企业采取“五步工作法”(原辅材料低毒、工艺升级改造、废气末端治理、排放在线监测、建立运行台账)完成治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的企业可依法实行停产整治,集中督察市民投诉的大气污染案件,重点推动拉法基水泥南山工厂、重庆川东化工公司、长寿捷圆化工公司、远大印务公司、南桐矿业公司电厂等企业完成关闭搬迁。
生活
重点督察露天烧烤、露天火锅
进一步加强生活污染控制。重点督察违规使用煤炭,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杂草、垃圾,以及露天烧烤、露天火锅等生活污染整治情况。环保部门要牵头督促有关区加强2700余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区域的划定和监管执法,禁止在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内使用煤炭、木材、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及时查处禁燃区内工业用燃煤、民用散煤、“柴火鸡”餐饮店使用木材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市政部门要开展重点区域露天焚烧垃圾、焚烧落叶、烟熏腊肉等专项执法检查,会同乡镇(街道)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污染天气及时劝阻露天烧烤、露天火锅等行为。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排放油烟污染行为的执法监管,查处油烟污染长期扰民、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装置闲置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