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安派出所共有3大类20小类证明不再开具。
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9类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1、公民姓名。2、公民曾用名。3、公民性别。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5、公民民族成份。6、公民出生日期。7、公民出生地。8、公民籍贯。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二、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5类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1、户口迁移情况。2、住址变动情况。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4、注销户口情况。5、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
三、需要证明的6类事项,根据情形分别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使用部门核查,或依法办理公证,涉及公安机关职责的,公安机关提供必要协助,或由相关部门向公安机关核查:1、婚姻状况。2、文化程度。3、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4、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向社保部门申领养老金。5、因公民个人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录入登记信息发生差错,导致与户口簿、身份证、护照信息不一致的。6、当事人未登记户口。
此外,对于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9类事项,公安派出所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2、注销户口证明。3、亲属关系证明。4、被拐儿童身份证明。5、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6、非正常死亡证明。7、临时身份证明。8、无犯罪记录证明。9、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其他情形。
出门办事,难免会遇到要开证明的时候。而在大家办理证明时,时常有人会被要求开具一些“奇葩证明”,比如证明“我就是我”、“我爸是我爸”等等。这些让人苦笑不得的证明看似像网络段子,却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不仅办理的人头疼,开具的 人也头疼。
如今,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解决“奇葩证明”的问题,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日前,公安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起草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借此解决“奇葩证明”的问题。
据意见称,有关单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要遵循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
意见表示,作为公安机关签发的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本身就已经具备了证明的作用,因此一些单位在办事群众已经拿了相关证件,还被要求证明“我就是我”、“我爸是我爸”的,派出所将不再出具证明。由此也可以看出,意见是在为派出所“减负”,解决一些地方和领域存在的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过多过滥、缺乏统一规范的问题,让群众办事更便利。
此外,针对意见相关内容,12部门也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6年7月15日之前,通过电子邮箱(zagljzm@mps.gov.cn)发送邮件、公安部官方“头条号” 新闻链接下留言、向“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相关链接下留言发送私信或留言、写信至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
最近这段时间,不少地方的派出所吐槽相关单位要求群众开“奇葩证明”的新闻,被无数网友点赞。对于基层派出所来说,其实他们几乎天天都能遇到群众来开各种各样的“奇葩证明”,不少证明所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都不是由公安机关签发的,却也被相关单位要求来派出所开具。
“奇葩证明”每天都有一两起
4日上午,家住重庆渝中的李画(化名)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来到渝中区公安分局上清寺派出所,要求民警为他开具一份“更名证明”。面对李画的需求,让民警也有些无奈,因为在李画的户口簿上,曾用名一栏里写的有他之前使用的名字。
“对方不认,说必须要有更名证明,证明我以前确实是用那个名字的。”李画苦笑着说,自己也是因办事单位要求才来的,否则自己也不会去开具这么莫名其妙的证明。
对于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上清寺派出所社区警长毛阳丽介绍,在日常工作中,一天他们大约要办理五到十个证明,有的关于基本信息的证明两三分钟即可完成,有的证明可能需要几个小时才能核实开具。“比如年代久远的下乡证明、死亡证明。”毛阳丽说,证明这些内容的材料很多没有上网,所以要查纸质档案,比较耗费时间。
在每天处理的证明中,有一到两起是派出所无法查实、或者是“奇葩”的证明。毛阳丽提到,比如婚姻关系证明、单身证明,这些本应该又其他部门开具的证明,相关单位却要求办事群众来派出所开具,让民警很是苦恼。
身份证、户口簿的证明力不如“一纸证明”?
除了无法查实的证明,更多的则是要求开“奇葩证明”。前段时间,有一位群众来上清寺派出所要求开具“房屋结构证明”,这个证明还是民警第一次听说。毛阳丽说,因为这位群众准备卖房,对方要求他除了要有房产证外,还要拿出证明自己的户型与楼上楼下的面积是一样的,“这种证明让我们也没办法开呀,我们也不是专业的测量机构呀。”
此外,类似“我就是我”、“我和儿子是母子关系”、“我的孩子是独子”的证明,也有出现在上清寺派出所内。毛阳丽认为,这些证明其实可以通过相应的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就可以实现证明,结果相关单位却不承认这些证件,还要求办事群众例外开具纸质证明。
“一些单位要求群众找派出所证明的东西,其实都已经显示在了公安机关签发的证件上。”毛阳丽说,这些签发的证件本身就具有极高的证明力,却在有些时候不如派出所盖了鲜章的一纸证明“好用”,这种情况本身就有些“奇葩”。
没有权限没法办理,民警只能帮忙联系
其实,民警也有些无奈。一些单位让办事群众来派出所开具“奇葩证明”,本身就已经让这些群众多走了不少路,如果这些证明不是由公安机关开具的,少数群众可能会充满怨言。“我们有时真的不是不开,是实在没有权限。”毛阳丽说,就拿结婚离婚来说,档案都是民政部门管理,派出所真的无法去证明。
有时候,看见办事群众累得满头大汗来开“奇葩证明”,民警也会动恻隐之心,尽量帮他们解决证明的问题。“但这样做,对于我们自己来说也是承担了一定的风险。”
对于无法开具的证明,民警也会与要求开具证明的相关单位、负责签发相关证件的部门取得联系,帮群众联系好,让群众去办理。只要有能力,就会尽量去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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