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冯浩是浙江人,初中毕业后就没再读书,也没有固定工作,一直都是靠父母生活。冯某喜欢上网,他在网上认识了比自己大3岁的女子刘某,两个人相谈甚欢便相约见面。庭审中,冯某说自己此前上网时,看到有人在玩性虐待游戏,看完介绍后他觉得很好奇,便跟刘某讨论,双方随后约定冯某支付1000元,女网友陪他玩性虐待游戏。
去年5月7日,冯某先在夫子庙附近的一家酒店开好房间,并把地址发给了女网友。“我房间都开好了,结果她突然跟我说不来了,嫌太远。后来我就问她哪里近,按照她的说法,又在湖南路重新开了一间房。”庭审中,冯某称女网友出尔反尔,让他觉得自己“被耍了”。
不过,冯某还是耐着性子来到湖南路,再开了一间房。“她说好8点前肯定到的,结果没来,我就下楼买了瓶水,又顺手买了把水果刀。”冯某表示,“她要是8点前来,我肯定不会下去买水果刀的,也就不会出这事了。”
凌晨时分,女网友终于出现了,冯某按照之前的约定付了1000元,双方便开始了“游戏”。庭审时,冯某称自己此前从未接触过性虐待,只是在网上看到图片觉得好奇便想试试。“应该是挺好玩的,但我没想到是这么玩的。”提及当天的情形,冯某说在被女网友鞭子抽打后,他觉得很累,便要求休息一下,双方停了下来。
这时,看着在一旁玩手机的女子,冯某突然感到为这游戏付出的1000元实在太不值,他拿起手边的烟灰缸向女网友头上猛砸,想把对方砸晕,“我砸了一下看她没晕,就把刀掏出来了,捅了她4刀。”冯某说自己记得很清楚,第一刀捅在对方背部,颈部也捅了一刀,后来看对方没什么反应,他就把刚刚给刘某的1000元钱拿走,又顺手拿了刘某的手机离开了。直到有隔壁房客听到房间里有人喊“救命”,通知酒店工作人员,受伤的刘某才被发现,并迅速送往鼓楼医院就诊。事后的鉴定显示,刘某身上一共中了4刀,造成她液气胸、颈髓部分离断等,构成重伤二级。
因为冯某开房时用了别人的身份证,警方调取相关证据后确定了冯某的身份,并通过网上追逃,在沈阳将他抓获。
直到在法庭上受审,冯某始终坚持自己没有抢劫的想法,“那(1000元)明明就是我的钱”、“我把我的钱拿回来”是他在庭审中的多次表述。冯某的辩护人也称,冯某并没有为了钱财伤害女网友的故意,而是“对受害人提供的服务不满、为了泄愤不满而进行的报复性殴打”,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冯某的辩护人还称,冯某小的时候父母离异,冯某跟随父亲生活。然而。他的父亲经常打架,还有吸毒史,回到家后经常打骂冯某,这使得冯某自小就生活在惊恐之中,性格变得孤僻内向,渐渐走上了歪路。辩护人称希望法庭考虑到冯某才20岁,能对冯某作出宽大处理。
庭审中,受害人刘某出庭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要医药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赔偿166万余元。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