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宅初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以前买了房子,拿到手的就是水泥地面、白灰墙壁的清水房。今后买了房子,拿到手的可能是窗子安装了护栏、生活给水管道经过消毒的升级版。
昨日,重庆市《住宅初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正在市城乡建委网站(www.ccc.gov.cn)上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若该标准正式施行,今后住宅就须达到该标准要求,才能交房给市民。
墙面屋顶进行找平和防水处理
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人士介绍,如今很多小区的墙面和屋顶,都采用了保温隔热技术。据介绍,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的防潮处理非常重要,特别是易吸潮的保温隔热材料。因为保温材料受潮后,其孔隙中存在的是水蒸气和水,而水的导热系数比静态空气的导热系数要大20多倍,因此材料的导热系数也必然增大。若材料孔隙中的水分受冻结冰,冰的导热系数相当于水的导热系数4倍,则材料的导热系数更大,不利于保温隔热。
《征求意见稿》规定,屋面节能工程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还应进行找平和防水处理。
小区台阶大理石需经防滑处理
大理石看起来高端大气,很多小区、大厅喜欢用大理石铺地面。
《征求意见稿》提出,大理石为石灰岩,用于室外易风化;磨光板材用于室外地面宜滑伤人。因此,未经防滑处理的磨光大理石、磨光花岗石板材不得用于散水、踏步、台阶、坡道等地面工程。
室内抹灰层要求粘结牢固,无开裂、空鼓与脱落
住宅初装饰工程,是指住宅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只对各结构构件表面进行找平和功能层(而不涉及装饰面层)的装饰装修,且仅进行使其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功能性安装的工程。2008年,重庆《清水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正式施行,此次《征求意见稿》是对该标准的修编。
据介绍,房屋的抹灰工程质量关键是粘结牢固,无开裂、空鼓与脱落。如果粘结不牢,出现空鼓、开裂、脱落等缺陷,会降低对墙体的保护作用,且影响装饰效果。
经调研分析,抹灰层之所以出现开裂、空鼓和脱落等质量问题,主要原因是基体表面清理不干净、砂浆质量不好,使用不当、一次抹灰过厚等。按照该《征求意见稿》,住宅墙面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200cm2则可不计),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饮用水管道交付使用前须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
饮用水安全是市民非常关心的问题。据介绍,目前市场上可供选择的给水系统管材种类繁多,每种管材均有自己的专用管道配件及连接方法。为防止生活用水在输送中受到二次污染。
《征求意见稿》要求,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进场时,应对生活给水管道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为保证水质使用安全,生活饮用水管道在竣工后或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吹洗,除去杂物,使管道清洁,还必须经过消毒,并经有关部门现场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厕浴间厨房防水隔离层应从地面延伸至墙面
《征求意见稿》要求,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板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厨房的防水隔离层应从地面延伸至墙面,厨房的墙体防水高度应为300毫米,厕浴间应为1800毫米,与卧室相邻墙面的防水层应延伸至浴室吊顶高度。
外窗及凸窗必须加装安全护栏,不低于0.9米,易撞击部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按照该《征求意见稿》,住宅2层及2层以上落地外窗及凸窗,必须加装安全护栏,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护栏高度距最终装修的可踏面不应低于0.9米。使用中玻璃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验收时,门窗工程应对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和保温性能进行复验。
外墙饰砖不得用于20层临街建筑外墙
《征求意见稿》要求,住宅外墙饰面砖在施工前,须在相同的基层上预先作出样板墙,并进行粘结强度试验,样板墙经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后,方能进行大面积饰面砖施工。
外墙饰面砖不得用于20层及以上建筑,或高度60米及以上临街、有人行通道或人流聚集的建筑外墙。若要采用新型外墙饰面砖系统,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外墙饰面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项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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