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南岸区检察院透露,霍某因骗财骗色判刑4年,目前判决还未生效。小欢(化名),30岁剩女,2011年在某婚恋网站认识了霍某。霍某自称未婚,月收入七八千元,有房有车。双方恋爱后,霍叫她买一辆二手车挂靠租车行出租获利。她花了13万余元买了一辆越野车交给霍某。10月,小欢找霍某还车,电话打不通了。
检察官称,警方2012年8月接到报案,从宾馆调查出霍某案发前1年的开房记录显示,霍分别或者同时和14名年轻女性开房同居。前往报案的,只有小萧(化名)一人。小萧称,借给霍某14万元后,霍经常找她吵架提出分手。她让霍某写欠条,但他一直拒绝,这才报案。
检察官介绍,霍某自称开房记录只是他利用征婚网站行骗的一部分。因为没有其他人报案,法院最终根据现有证据认定霍某骗了小萧9万多元。另外3人为骗色。事实上,霍某不但已婚,还有个4岁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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