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女子方琴离婚不成竟与他人同居并生下两小孩,方琴因犯重婚罪被判缓刑。随后,丈夫陈华将妻子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并由妻子赔偿精神损害费。昨天,记者从綦江区法院了解到,法院已对此作出一审判决。
据了解,1999年,方琴和贵州小伙陈华同居。期间,方琴家里新修住房因缺少资金,陈华共交给“准岳父”1.4万元。2003年,双方婚后外出打工,次年5月,方琴起诉要求离婚被驳回。之后,方琴便与邻村一男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两个孩子。今年6月,方琴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8月,陈华将方琴告上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赔偿其精神损害费。
近日,綦江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方琴与陈华离婚并由方琴支付陈华过错损害赔偿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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