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一位禽兽父亲,酒后乱性,趁着酒劲走进女儿的房间,将自己的亲生女强奸,此后在自己卫生间、卧室内再次强行与女儿发生了性关系,善良的少女,担心揭发父亲的兽行后,受到父亲的毒打,也不敢将父亲的兽行告诉继母,只能默默隐忍。直至继母将其带到医院检查发现已怀孕19周,最终继母选择报警,这一起令人发指的“乱伦案”才最终浮出水面。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某有期徒刑9年。
现年37岁曹某某,曾因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2年农历10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曹某某在家中喝完酒后,来到女儿曹××(1999年11月22日出生)的卧室,强行压在曹××身上与其发生了性关系。2013年年初的一天,被告人曹某某在家中厕所洗头时,让女儿曹××来帮自己洗头。在厕所内,曹某某强行与曹××发生了性关系。2013年3月19日晚上,被告人曹某某在外喝完酒后回到家中,将曹××带到自己卧室,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2013年3月23日,曹××的继母苏某某将其带到巫山县妇幼保健院检查发现曹××已怀孕19周,随后苏富珍带曹××到巫山县公安局报案。同年3月27日,曹某某带曹××在湖北省恩施市怡和医院做终止妊娠手术时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当场提取了曹××引流的胚胎脑组织、胚胎肌肉组织。经DNA检验,曹某某与曹××引流的胎儿符合双亲遗传关系,亲权指数为2.23×1012。
巫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某某强行多次与亲生幼女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其怀孕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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