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10月29日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相继查获一对夫妻多项交通违法,依法处罚,二人被查获时,前后仅相隔5分钟。
29日16时30分许,渝北交巡警保税港区大队在空港乐园民意路路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发现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女子驾驶摩托车准备掉头行驶,企图躲避检查。民警发现该车上还搭载有一名两三岁的幼儿,立即上前将该车拦下。
民警要求驾车女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该女子慢吞吞地从兜里掏出一张C1驾驶证,并没有取得驾驶摩托车的D证或者E证,属于准驾车型不符。同时,民警还发现该车于2018年7月底就该检验,但至今仍未验。
经询问,这名女子姓黄,当日她家里要来客人,为了给客人做一桌丰盛的午餐,便骑着摩托车带着3岁的儿子去空港乐园某超市买菜。
因黄某的行为构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及“上道路行驶的除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等4项违法行为,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黄某共计处以记17分、罚款800元的处罚。
就在民警对黄某进行教育处理时,仅隔了5分钟,同一路段,又查获一名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男子,而且,该男子所驾驶的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经查,这名男子姓王,凑巧的是,他与刚才被查获的女子黄某竟然是一对夫妻,他也只持有C1驾驶证,没有摩托车驾驶证。
当日,妻子黄某负责买菜煮饭,而丈夫王某刚接到客人,正准备载着客人回家吃饭,不料,就在同一地点,两口子的违法行为都被查获了。
因王某的违法行为构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3项违法行为,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王某处以记26分、罚款8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现场,黄某见丈夫王某也受到处罚,感慨地说:“都怪我们两口子不好好学法守法,两个人的驾驶证分数都被扣爆。”
重庆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能违法乱来,不能心存侥幸,否则一经查获,将受到法律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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