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主动公布政府采购中不规范现象。5家采购人和2家代理机构被责令整改,2家代理机构被警告,12名专家被警告并每人罚款2000元。
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本次被处罚的采购人主要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采购合同、公告采购合同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主要存在采购档案保存不完整或未妥善保管,发布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等问题。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还存在共性问题,包括部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评审因素指标未量化、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等。
专家评审意见是否客观公正,直接影响着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结果的公正性,本次披露的专家问题主要包括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等。重庆规定,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专家依法进行清理淘汰,同时施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专家考核评价。如果专家评价结果为“差”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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