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获悉:五一节前夕,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客运秩序,遏制反映突出的非法营运乱象,强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城市品质提升,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在全路网范围内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重庆重点区域线路开展联动专项整治
自昨日起执法部门在非法营运集中的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商圈、集市、重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渝东北至重庆主城、渝东南(含贵州)至重庆主城、渝西(含泸州、内江、宜宾)至重庆主城、川东(南充、达州、大竹、邻水、广安)至重庆城区、各区县城区至辖区乡镇街道等重点线路,开展全域联动专项整治。
专项行动集中打击组织化非法营运(含涉残非法营运)、跨区域非法营运(渝东北、渝东南、渝西、綦江万盛等方向)、群众举报和影响恶劣的“黑车”、“克隆”出租车从事非法营运、网约车平台非法营运等重点违法行为。
整冶最高罚10万并将追刑
专项行动期间,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将对小客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违法所得在100元以上,或者载客人数超过2人、不足5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罚款;影响恶劣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律按30000元顶格处罚。
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7座以上非法客运车辆一律按10万元顶格处罚。对严重超员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严格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获悉“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的,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5人以上的;
2.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0人以上的;
3.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7人以上的。
执法部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为了自身的安全,出行请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运输车辆,不可贪图一时方便乘坐“黑车”,如发现非法营运行为,可以口头向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机关或者在道路上执勤、巡逻的执法人员举报,也可以拨打96096或(023)89077770进行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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