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保健品行业风波不断,无限极也成为舆论热点。1月19日,有媒体报道,对于“幼童疑因服用无限极产品致心肌损害”事件,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已责成工商雁塔分局对无限极陕西分公司是否涉嫌虚假宣传进行立案调查;责成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事件中经销商樊乐是否涉嫌虚假宣传进行立案调查。
1月20日调查获悉,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已经有21年历史,去年曾被重庆市江北区公安消防支队给予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25日,系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分公司,曾用名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广东南方李锦记保健品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现负责人为周韶民,状态处于存续,参保人数为21人。
该分公司注册地在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附6号,经营范围包括销售保健食品(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按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销售日用品、美容护肤化妆品、保健器材、体育用品、家用电器、厨房用品、保洁用品、床上用品、服装;上述商品的仓储服务;在重庆市(除城口县外)行政区域内以直销方式销售隶属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化妆品、保洁用品、小型厨具和保健器材;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天眼查显示,2017年9月22日前,该分公司住所在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三村6号附2号、附3号,2017年9月22日迁到现地址。
有公开报道显示,周韶民系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区域总监、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思利及人公益基金会荣誉理事。
天眼查显示周韶民同时还在宁夏分公司、湖北分公司、青海分公司、湖南分公司、邵阳分公司、甘肃分公司担任负责人,另外曾担任辽宁分公司、大连分公司负责人。
2018年4月7日,重庆市江北区公安消防支队给予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决定文书为江公(消)行罚决字〔2018〕0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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