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煤矿企业初步统计目前有各类煤矿128家。要求全省煤矿企业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对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局令第85号)、《福建省煤矿复工(产)验收工作方案》等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制符合本矿实际的复工(产)方案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对井上下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自纠,重点突出水害、火灾、人车、瓦斯等内容。凡煤矿企业自查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复工(产),并依法从严立案查处。
按福建煤矿经济类型划分:福建省属煤矿18家,地方及乡镇煤矿110家;
按福建煤矿类型划分:煤矿建设项目50家,生产煤矿78家;
按福建煤矿生产建设情况划分:已复工(产)煤矿71家,停产(建)煤矿57家;
按福建安全生产许可证划分: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57家,依法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67家。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http://ajj.fujian.gov.cn/mk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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