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文件》 遵安办通〔2018〕4号
遵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家煤监局检查督査遵义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市)安委办:
1月16日至19日,国家煤监局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李大生带队到遵义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查。分别检查了桐梓县清和煤矿、松南煤矿、松蓥煤矿,习水县振兴煤矿、官渡河煤矿。目前将检查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发现共性问题
通过现场检查,存在以下共性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到位.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体检要求认真开展煤矿自检工作;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不到位。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有线调度通信系统运行不正常;安全监控系统不能实现故障闭锁功能和馈电状态监测功能;有线调度通信系统不具备基本功能。
三是调度值班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普遍不高。
80%的企业建成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6月底前所有煤矿企业全面建成“双控体系”,并确保正常使用,且建成一家使用一家,从根本上防范事故的发生。对未按规定制定“双控体系”建设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的,一经发现,一律按照《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行政处罚,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四、强化监测监控系统和调度电话管理。
各级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检查中,要将监测监控系统是否正常有效运行作为一项必查内容,要督促煤矿企业加强在生产经营过程监控,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要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监控系统的曰常维护管理,确保能实时监控丼下实际情况,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对在检查中发现有未按规定安设、调校甲烷传感器,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或者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恢复的,或者对系统记录的瓦斯超限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屏蔽的一律依法依规上限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遵义市所有煤矿必须在2018年3月底前按要求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并具备相应功能,配齐所有标准气样并认真开展调校、闭锁、断电、故障功能测试并做好相关记录,未完成的煤矿一律停产停建整改。全市所有煤矿必须在2018年2月底前按要求完善有线调度通信系统,系统必须具备群呼、强插等相应功能并正常运行,未完成的煤矿一律停产停建整改。
五、进一步深化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遵义市2017年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方案》(遵安办发〔2017〕138号)和《遵义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